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92节 (第2/3页)
?“杀人之后呢?”审判长问。 ??“没地方扔,我又害怕,就切碎了,放到罐罐里,埋起来了。” ??“被害人的随身物品和头,你是怎么处理的?” ??“衣服烧了,头,带进山里扔了。” ??“你对被害人实施了性侵吗?” ??“没有。”赵建国连忙摇头,“那时候就剩害怕了,哪还能做那事啊。” ??“你记不记得被害人长什么样?” ??“记不太清了。”赵建国摇头,皱着眉,努力在回忆里搜索着相关的片段,“大概,40来岁吧,穿一身白色的羽绒服,个挺高,起码有一米七吧。” ??“你撒谎!”旁听席上,一道身影霍地站了起来,静丫头脸色苍白,厉声道。 ??“安静!”审判长敲响了法槌。 ??“看尸检报告。”静丫头冷冰冰地盯着赵建国,一字一顿地说道,“你撒谎!”这才在位子上坐好。 ??我匆忙抓过卷宗,翻出了尸检报告,包括公诉人和审判长在内,他们都在做着同样的动作,神情万分紧张。 ??看着报告里的内容,我下意识地皱起了眉。 ??“审判长,警方的尸检报告已经明确指出,现场发现的被害人推测年龄在21岁左右,被告人赵建国却说被害人大约40岁,这个年龄差距过大,我认为,这是一 ??个不能忽视的问题。”我说道。 ??“被告人也说自己记性不好,记不清了,可能是他记错了呢?”公诉人反驳。 ??“他可能记不清被害人的容貌,可能记不清被害人的身高体重,但是,相差20岁,我想除非是健忘症患者,否则,是个年轻姑娘还是个中年妇人这种事,不可能记错吧?”我微微一笑,“赵建国的记性可能不太好,但是绝不会连这么明显疏漏都犯。” ??“审判长,公诉人,我想我们有必要做一个最坏的推测。假设我的当事人真的如他供述的那样杀了人,那么,警方现在找到的这具尸体真的是我当事人杀掉的那个吗?” ??听我这么说,法庭里顿时响起了嘈杂的嗡嗡声,无论是法官还是旁听席上的人,都被我这个大胆的推论惊到了。 ??“老简,你咋想的?”老罗拉了拉我的衣角,不安地问道,“你知不知道这得给我们惹多大麻烦?万一……” ??“没有万一。”我摇了摇头,“赵建国既然决定要说出事实,被害人年龄这事,他就没必要撒谎。但是和现在这具尸体对不上,这就意味着,在这个案子里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凶手,另外一具尸体,而如果警察找不到赵建国杀的那个人,光有他的口供,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” ??“意味着啥?”老罗狠狠地瞪了我一眼,“你知不知道,也有可能这老头杀了不止一个人,他记混了,那时候才 ??叫万劫不复呢。” ??“那有什么?”我呵呵一笑,看着正和审判员低声交流的审判长,自嘲地说道:“不放过一个坏人,不冤枉一个好人。这不像是一个律师说的话,但是你我不就是想做这样的律师吗?” ??“那是你,我只想赚点钱,早点财务独立。”老罗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,叹了口气,“既当婊子,又他妈的想立贞节牌坊。早晚有一天,我得让你坑得死无葬身之地。” ??“你坑我的次数可比我坑你的时候多多了。”我反唇相讥。 ??“我那都是小坑,你这个……”老罗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掉进去可就爬不出来啊。” ??“那我也认了!”我点头,“做人得有点起码的原则。” ??“肃静!”审判长停止了和审判员的交流,敲响了法槌,“鉴于本案现在出现了此前未能查明的部分事实,被告人的供述有待核实。依据现有证据链条,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,即本案有另外一名被害人的存在,也无法证明被告人赵建国杀害了本案已查明的无名氏被害人。合议庭合议后认为……” ??“审判长。”公诉人突然举手示意道: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,在法庭审判过程中,遇有下列情形之一,影响审判进行的,可以延期审理: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提出建议的。鉴于本案目前的情况,我们认 ??为,本案应该进行补充侦查。特向法庭申请补充侦查,延期审理本案。” ??审判长愣了一下,转身和审判员交流了几句,点了点头,“合议庭充分考虑了公诉人的意见,认为公诉人的请求有法可依,合议庭裁定,本案延期审理,待公诉人完成补充侦查后,另行选择开庭审理时间,补充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。” ??4 ??“这案子,不会真有另外一个凶手,和另外一个被害人吧?那咱玩的可就有点大了。”老罗单